
湖北武汉刑事辩护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湖北汤某某犯赌博罪律师成功辩护 被告判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基本
2016-11-07 22:11:30 来源:
湖北汤某某犯赌博罪律师成功辩护被告判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基本案情
龙某、杨某、汤某某、李某等七人自2014年10月至11月在武汉市江汉区、江岸区等地进行聚众赌博,且以抽取“马十”钱的方式抽头,抽取的“马十”钱出去开支,然后由坐门子的人平分。2014年11月12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安格律师事务所接受汤某某的委托,指派肖小勇律师担任了其辨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汤某某等七被告人犯赌博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建议判处汤某某一年至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肖律师主要辩护观点:
一、被告人汤某某在本案中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其理由如下:
二、被告人汤某某的认罪态度好,如实交待了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实。
三、被告人汤某某属于初犯,主观恶性小。
四、被告人汤某某曾受伤,家庭情况困难,家庭负担重。
综上所述,被告人汤某某犯赌博罪,依法律规定,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被告人汤某某在本案中系从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初犯,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应从轻处罚。鉴于其身体不好,家庭负担重,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汤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等七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汤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武汉律师网http://www.whlszx.com 肖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886180982
微信公众号:湖北武汉律师肖小勇
- 大家都在看

组织卖淫案中从犯的精准辩护案情简介本案系一起涉及组织卖淫罪及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团伙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